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三方协议》的公告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三方协议》。未来,三方将在全国范围内就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生产、研发及供应链等多方面展开深度股权合作和产业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共同参与氢燃料电池零部件市场角逐。
二、合作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4 年 11 月 03 日
3、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公司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1#、2#、3#、8#厂房及9#厂房南栋1至5层
6、注册资本:35,011.3207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研制、开发、销售、改进电源开关及检测设备及零配件,各种电源零配件,新型充电电池,锌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
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相关系统和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UPS(不间断电源)及零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风力发电机组及电动车、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其他限制项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梯次利用、处置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普通货运。
8、主要股东情况: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45%股权,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9、2019 年,公司与雄韬股份未发生类似业务。
10、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雄韬股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雄韬股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作协议的能力。
(二)交易对手二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 年 9 月 30 日
3、法定代表人:王荣奎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公司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 号 7 幢 118-11 室(上海新海经济开发区)
6、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汽车、计算机、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汽车配件、新能源汽车整车的销售,工业产品设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8、股东情况:王荣奎持有该公司59.09%股权,董彩娟持有该公司 31.82%股权, 雄韬股份持有该公司9.09%股权,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9、2019 年,公司与上海华熵未发生类似业务。
10、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上海华熵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上海华熵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作协议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华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信心,甲乙丙三方同意在相关领域展开紧密的战略合作。三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决定建立长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内容
1.甲乙丙三方同意,未来将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配件的研发与生产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2.基于对燃料电池汽车零配件市场的看好,甲方(鲍斯股份)将战略入股乙方(华熵能源)5%-10%股份。投资资金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投资额度由双方商议决定,并将在最终投资协议中约定。
3.在上述股权合作基础上,甲乙丙三方将在燃料电池汽车零配件的研发与供应方面展开深度合作。甲方专注于增压螺杆压缩机组及液化系统的研发与生产,工业用空压机研发、生产经验丰富;乙方在氢燃料电池企业零配件服务方面积累了顶尖的技术实力;丙方致力于氢燃料发动机系统研发,并具备长期运营经验。
甲乙丙三方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用的空压机、回氢泵等产品,并为新平台的良好发展提供帮助。
(二)保密性
三方承诺,对合作过程中互相知晓或者获得的对方资料、商业秘密等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披露给任何第四方,亦不得将因合作安排而收到的商业资料用于执行本协议之外目的或披露给第四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方按法律、法规、其他规则应披露的除外。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旨在联合三方优势,共同在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领域以及供应链板块展开深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三方公司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在技术上实现强大的合力。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而且在目标市场和潜在客户拓展与服务方面,三方有着良好的协同价值。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三方合作协议属于合作各方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需要各方在具体业务合作中商讨细节,各方具体权利义务将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所以目前尚无具体合作项目的细节和时间表,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仍存在着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三方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