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香港汉钟共同在浙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再生能源产品的发展,与全资子公司汉钟精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汉钟”)在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设立子公司浙江柯茂(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投资总额 1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70%,香港汉钟持股 30%。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近日,上述标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由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细资料如下:
1、 公司名称:浙江柯茂节能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壹亿人民币元
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 成立日期:2020 年 06 月 15 日
5、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6、 营业期限:2020 年 06 月 15 日至长期
7、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埭镇虹桥北路 588 号 4 幢
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润滑油销售;试验机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销售。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