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的《关于宁波市 2020 年第一批高新 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45 号)和《关于重庆市 2020 年第 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26 号),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鲍斯净化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均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截止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尚未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 期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次系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新世达公司及重庆鲍斯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